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PDF 1份;
2.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扫描件PDF 1份(考生自查学历认证是否过期);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1份;
4.招聘岗位表中明确专业方向的,须由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临床医学院)出具相关证明扫描件PDF 1份;
5.招聘岗位表中岗位招聘其他条件所需的佐证材料PDF 1份;
6.招聘岗位表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PDF 1份;
7 .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请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报考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合同制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扫描件PDF 1份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附件)、《面试语种确认书》本人签字扫描(附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工作人员的,扫描件PDF 1份。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各位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所填写电话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按照要求携带以上相关资格复审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收取后不再退还。
3.通过扫描件(PDF格式)方式于2023年8月9日17:00前发送医院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岗位需求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与我院联系(0471-3451022)。
三、未尽事宜按《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此公告
附件:
1.考生诚信承诺书
2.面试语种确认书
附件.zip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8月8日